注意事項
序號 | 內容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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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相關作業辦理地點。 一、依據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旨揭甄選相關作業辦理地點如下: (一)初試地點:所有類科皆於靜宜大學(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7段200號)辦理。 (二)複試報名審查: 1、6月6日報名審查:臺中市立清水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90號)。 2、6月7日補件:臺中市立公明國民中學(臺中市沙鹿區中清路6段567號)。 (三)複試地點:臺中市立清水國民中學(臺中市清水區西社里鰲峰路250號)、臺中市清水區建國國民小學(臺中市清水區西社里建國路10號),各類科試場分配俟後另行公告。 (四)分發地點:臺中市立公明國民中學(臺中市沙鹿區中清路6段567號)。 | 2024/05/01 |
2 | 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簡章」1份(如附件),請查照。 一、依據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為保障自身權益,請考生詳閱簡章及重要日程表規定。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簡章(公告).pdf | 2024/04/17 |
3 | 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缺額統計表及報名網站。 一、依據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報名網站網址為https://txg113-ts-j.twrecruit.com.tw。 三、請欲報名考生自113年4月18日(星期四)9時30分起至113年4月23日(星期二)12時止至上列網站報名,繳費時間自113年4月18日(星期四)9時30分起至113年4月23日(星期二)15時止,若逾時未繳費,則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接受補繳報名費。 四、身心障礙應考人務必於報名截止前上傳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另欲採計服務年資積分加分者,線上報名時僅需登錄受採計年資,年資相關佐證資料毋需上傳至系統。 五、檢附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缺額統計表1份。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缺額統計表.pdf | 2024/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