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序號 | 內容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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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遞補分發類科及缺額表、遞補分發名冊、遞補人員分發及報到相關資料各1份。 一、依據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本局訂於113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假臺中市立公明國民中學辦理遞補分發作業,請遞補分發名冊內欲參加遞補作業者,於是日上午8時30分至9時止辦理報到(分發時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三、檢附遞補分發類科及缺額表、遞補分發名冊、遞補人員分發及報到相關資料各1份。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遞補分發類科及缺額表.pdf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遞補分發名冊.pdf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遞補人員分發及報到相關資料.zip | 2024/06/20 |
2 | 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含本市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教師甄選錄取名單、類科及學校缺額表、複試結果統計表、錄取人員分發及報到相關資料各1份。 一、依據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本次甄選結果及統計表如附件,成績單請應考人至本網站自行查閱、下載並列印,不另寄發成績單,且成績單未自行下載列印者,於113年8月1日以後不得申請補發。 三、本甄選正式錄取人員分發作業訂113年6月19日(星期三)上午於公明國中辦理,請應考人詳閱分發及報到相關資料。 四、正式錄取人員分發後若仍有缺額,始辦理遞補人員分發,並於113年6月20日(星期四)下午3時前於教育局網站公告遞補分發類科及名額。若無名額可供遞補分發,則本局將不另行公告。 五、檢附本甄選錄取名單、類科及學校缺額表、複試結果統計表、錄取人員分發及報到相關資料各1份。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錄取名單.pdf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類科及學校缺額表.pdf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複試結果統計表.pdf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錄取人員分發及報到相關資料.zip | 2024/06/17 |
3 | 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複試成績複查時間延後截止。 一、依據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因本甄選網站線上查分功能暫時性故障,並於113年6月17日上午8:48分修復完成,爰本甄選複試成績複查時間延長至113年6月17日下午12時48分止。 | 2024/06/17 |
4 | 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複試報名結果統計表、試場配置圖、應考人時間分配表及應考人注意事項。 一、依據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含本市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旨揭複試時間訂於113年6月16日(星期日)於臺中市立清水國民中學(臺中市清水區西社里鰲峰路250號)、臺中市清水區建國國民小學(臺中市清水區西社里建國路10號)辦理,各類科試場分配請參閱附件。 三、因校園場地有限,試場不提供應考人及陪考人停車服務;建議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可搭乘火車至清水車站下車,或搭乘公車123、303、306、306E、306繞、688號於清水國中站下車。 四、請各應考人確依個人排定時間提早到達試場預備,考場內之考生預備室於當日上午8時開放考生入場準備。 五、檢附旨揭複試報名結果統計表、試場配置圖、應考人時間分配表及應考人注意事項各1份。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複試報名結果統計表.pdf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複試試場配置圖(清水國中).pdf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複試試場配置圖(建國國小).pdf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複試應考人時間分配表.pdf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複試應考人注意事項.pdf | 2024/06/14 |
5 | 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含本市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教師甄選進入複試名單及初試結果統計表。 一、依據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含本市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初試成績請逕至113學年度本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報名網站(https://txg113-ts-j.twrecruit.com.tw)查詢。 三、複試報名請依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含本市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教師甄選簡章,攜帶准考證及各項證件正本、影本(影本應一致為A4大小)各1份於113年6月6日(星期四)9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7時至臺中市立清水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90號)大禮堂,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正本驗畢當場發還,證件正本不齊或持證件影印本者概不受理現場審查。如需補件,補件時間訂於113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僅受理6月6日複試報名因資格審查未通過需補件者或服務年資積分證明文件需補件者)。 四、檢附進入複試名單、初試結果統計表、複試報名審查須知(含考生注意事項、科目分組表、步驟流程圖及場地配置圖)各1份。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進入複試名單.pdf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初試結果統計表.pdf 檔案:複試報名審查須知.zip | 2024/06/04 |
6 | 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初試試場分配表及配置圖。 一、依據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作業簡章辦理。 二、所有類科皆於靜宜大學(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7段200號)辦理,考場不提供應考人及陪考人停車服務,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初試前一天(113年6月1日)下午5時至6時開放事前查看試場。 三、檢附初試試場分配表及配置圖各1份。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初試試場分配表.pdf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初試試場配置圖.pdf | 2024/05/27 |
7 | 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新增缺額、報名人數統計表及試題疑義反映網站。 一、依據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檢附旨揭甄選新增缺額統計表及報名人數統計表各1份(如附件),所有類科初試地點皆於靜宜大學(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7段200號)辦理。 三、另各類科初試試題、參考答案、試題疑義反映及正確答案公告時間及網址說明如下: (一)113年6月2日(星期日)15時:公告試題及參考答案。 (二)113年6月2日(星期日)15至18時:受理試題疑義反映(需檢具相關說明及證明文件)。 (三)113年6月2日(星期日)20時:公告試題正確答案。 (四)請至113學年度中區縣市政府教師甄選策略聯盟網站( https://qa113-tse-cl.twrecruit.com.tw )查看。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新增缺額統計表.pdf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報名人數統計表.pdf | 2024/05/23 |
8 | 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相關作業辦理地點。 一、依據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旨揭甄選相關作業辦理地點如下: (一)初試地點:所有類科皆於靜宜大學(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7段200號)辦理。 (二)複試報名審查: 1、6月6日報名審查:臺中市立清水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90號)。 2、6月7日補件:臺中市立公明國民中學(臺中市沙鹿區中清路6段567號)。 (三)複試地點:臺中市立清水國民中學(臺中市清水區西社里鰲峰路250號)、臺中市清水區建國國民小學(臺中市清水區西社里建國路10號),各類科試場分配俟後另行公告。 (四)分發地點:臺中市立公明國民中學(臺中市沙鹿區中清路6段567號)。 | 2024/05/01 |
9 | 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簡章」1份(如附件),請查照。 一、依據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為保障自身權益,請考生詳閱簡章及重要日程表規定。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簡章(公告).pdf | 2024/04/17 |
10 | 公告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缺額統計表及報名網站。 一、依據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報名網站網址為https://txg113-ts-j.twrecruit.com.tw。 三、請欲報名考生自113年4月18日(星期四)9時30分起至113年4月23日(星期二)12時止至上列網站報名,繳費時間自113年4月18日(星期四)9時30分起至113年4月23日(星期二)15時止,若逾時未繳費,則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接受補繳報名費。 四、身心障礙應考人務必於報名截止前上傳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另欲採計服務年資積分加分者,線上報名時僅需登錄受採計年資,年資相關佐證資料毋需上傳至系統。 五、檢附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缺額統計表1份。 檔案: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缺額統計表.pdf | 2024/04/17 |